天猫总是会在大促或者店庆活动,比较双11,双12等活动,都会推出一些优惠券。从而来提高店铺流量与宝贝销量,也有一些消费者不了解天猫优惠券叠加使用规则有哪些?下面给大家讲述一下。
一般来说,商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是不可以叠加的,在满足优惠券使用条件下,系统会默认使用优惠面额最大的优惠券。比如你有3张优惠券,面额分别是:20元(可直接使用)、40元(消费满X元可使用)、80元(购买XX件商品可使用);当你购买了X元的商品,但是购买的商品件数不满XX件,系统就会直接让你优先使用40元面额的优惠券。
1、商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,系统默认生效优惠力度最大的优惠券。
2、优惠券和店铺红包不可叠加使用。
3、只要是店铺优惠券、不管领取渠道是店铺、还是阿里妈妈、或者其他渠道,使用逻辑都是一样的,一下下单中只能使用一张。
举例:商品a120元,商品b200元,客户购买了的商品a和商品b,店铺设置满50减20商品优惠券,a商品可以使用;设置100减30的商品优惠券,b商品可以使用),客户成交金额是多少。
解答:商品价格(120+200)-20(a商品使用商品优惠券)-30(b商品使用商品优惠券)=270元
4、优惠券叠加顺序为:优先计算单品级优惠工具(默认生效最低价)、再计算店铺级优惠工具、最后计算跨店优惠。
所以最后我们通过文章了解到天猫优惠券是不可以去叠加的,不管是店铺优惠券还是其他渠道的优惠券,我们在结算时候,只能使用一张,而且是系统默认的最大面额的。